掌握工艺特点抓住审查重点
日期:2005-05-17
来源:江苏国税
浏览次数:
为了迎接两年一次的省国税局税收专项检查,避免重蹈两年前被省国税局补税罚款数千万元的覆辙,2005年2月,某酒业集团公司的财务老总愈劲松在反复考虑之后,决定聘请A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对其所属的独立核算的酿酒厂2003年度和2004年度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情况进行税前辅导审查。
A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接受这一委托后,没有急于马上进入实质性的税务审查,而是首先对该酿酒厂的基本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和核算特点进行了全面了解。
他们大体了解情况如下:该酿酒厂的注册资金是8000万元,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设计产量9000吨,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产品品种有B牌粮食白酒,共分精装和简装两大系列;其产品全部销售给与其有关联关系的B名酒销售公司;该酿酒厂下设8个生产车间,其中勾兑、灌装车间有2个,主要从事外购曲酒的勾兑和灌装,曲酒生产车间4个,从事自行酿造粮食曲酒,还有产品包装车间2个;其生产工艺流程,是以粮食为原料,加入麸皮等辅料,经过糖化、发酵、蒸馏后酿制出粮食白酒,窖藏存储完毕,经包装处理后对外销售;财务核算方面采用存货按实际成本法核算。
了解完情况后,税务师便开始进入实质性的税前审查工作。首先,他们通过对该酿酒厂的生产成本结构的分析,发现该酿酒厂所生产的精装粮食白酒的包装成本尚达不到总成本的2%,这与其实际的豪华包装极不相符。经过进一步的审查,他们发现这些精装白酒的包装成本只不过包含了酒瓶、瓶塞而已,而包装成本中费用最高的彩色铁皮防伪包装盒的费用却未见列支。税务师通过了解得知,该项费用全部是在与其有关联关系的B公司的“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原来,该酿酒厂为了能够有效地降低高档白酒对B公司的销售价格,以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他们不得不采用转移费用、降低成本的办法来确保销售价格能够略微高于其生产成本。
为此,税务师建议该酿酒厂将两年中转移到B公司的6200万元包装费用纳入其自己的生产成本中来,再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缴纳消费税的依据,两年共应补提增值税1105万元,补提消费税1625万元。
其次,税务师通过对该酿酒厂的销售明细账和两年来向国税机关申报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和计算,发现其未能按照白酒的不同比重进行分别换算应税数量,而是统一按照最高度数白酒的比重进行换算,两年中共少计销售数量120万公斤。因此,税务师建议该酿酒厂补提消费税120万元。
再次,税务师还通过对“销售明细账”的审查,发现该酿酒厂在与B公司进行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中,共有3200万元的红字冲减销售收入额,根本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因此,税务师建议该酿酒厂要么立即补办有关手续,否则补提增值税544万元,补提消费税800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5.05.16 李勇,周建新
A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接受这一委托后,没有急于马上进入实质性的税务审查,而是首先对该酿酒厂的基本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和核算特点进行了全面了解。
他们大体了解情况如下:该酿酒厂的注册资金是8000万元,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设计产量9000吨,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产品品种有B牌粮食白酒,共分精装和简装两大系列;其产品全部销售给与其有关联关系的B名酒销售公司;该酿酒厂下设8个生产车间,其中勾兑、灌装车间有2个,主要从事外购曲酒的勾兑和灌装,曲酒生产车间4个,从事自行酿造粮食曲酒,还有产品包装车间2个;其生产工艺流程,是以粮食为原料,加入麸皮等辅料,经过糖化、发酵、蒸馏后酿制出粮食白酒,窖藏存储完毕,经包装处理后对外销售;财务核算方面采用存货按实际成本法核算。
了解完情况后,税务师便开始进入实质性的税前审查工作。首先,他们通过对该酿酒厂的生产成本结构的分析,发现该酿酒厂所生产的精装粮食白酒的包装成本尚达不到总成本的2%,这与其实际的豪华包装极不相符。经过进一步的审查,他们发现这些精装白酒的包装成本只不过包含了酒瓶、瓶塞而已,而包装成本中费用最高的彩色铁皮防伪包装盒的费用却未见列支。税务师通过了解得知,该项费用全部是在与其有关联关系的B公司的“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原来,该酿酒厂为了能够有效地降低高档白酒对B公司的销售价格,以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他们不得不采用转移费用、降低成本的办法来确保销售价格能够略微高于其生产成本。
为此,税务师建议该酿酒厂将两年中转移到B公司的6200万元包装费用纳入其自己的生产成本中来,再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缴纳消费税的依据,两年共应补提增值税1105万元,补提消费税1625万元。
其次,税务师通过对该酿酒厂的销售明细账和两年来向国税机关申报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和计算,发现其未能按照白酒的不同比重进行分别换算应税数量,而是统一按照最高度数白酒的比重进行换算,两年中共少计销售数量120万公斤。因此,税务师建议该酿酒厂补提消费税120万元。
再次,税务师还通过对“销售明细账”的审查,发现该酿酒厂在与B公司进行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中,共有3200万元的红字冲减销售收入额,根本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因此,税务师建议该酿酒厂要么立即补办有关手续,否则补提增值税544万元,补提消费税800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5.05.16 李勇,周建新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