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业务的纳税环节为加工完毕提货环节。 3.【答案】B 【解析】税务代理业务范围不包括代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4.【答案】C 【解析】对账务健全核算规范的纳税人,采取的税款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5.【答案】B 【解析】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总、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6.【答案】D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只设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应交增值税。 7.【答案】D 【解析】委托加工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行为。 8.【答案】C 【解析】企业将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9.【答案】D 【解析】财务制度健全、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适用批量供应发票领购方式。 10.【答案】A 【解析】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仅要求编制应税所得表。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商业零售企业库存商品发生损失,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并相应冲减“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答案】BCDE 【解析】购进的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不得计提进项税额。 3.【答案】ABC 【解析】销售气体的行为为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提供加工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答案】ABCD 【解析】税务代理质量控制的内容一是建立税务代理的职业规范;二是对代理工作底稿的审核;三是建立税务代理档案保管制度。 5.【答案】BCD 【解析】个体工商户税后列支的费用包括个人所得税、各种赞助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6.【答案】ABC 【解析】代理开业税务登记操作规范包括: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申报;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及附表;代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7.【答案】ABCD 【解析】用于对外投资的购进货物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8.【答案】BC 【解析】企业材料多计一万元,造成虚增成本,并影响所得税额的正确计算。 9.【答案】AC 【解析】期末,应将“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10.【答案】ABCD 【解析】企业自制发票,应凭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自制发票报告、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领购簿及自行设计的发票式样,办理自制发票审批手续。 三、简答题 (一)1.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申报。注册税务师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并认真填写“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同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所必备的资料和证件。 2.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及其附表。注册税务师应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类型,领取相应的税务登记表,填登完毕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3.代理领取税务登记的证件,交给纳税人。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税务登记资料审核完毕,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时,注册税务师应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并将其交给纳税人。同时,还应进行税务登记证使用管理方面的辅导,保证税务登记证件的正确使用。 (二)1.将“运输收入”等收入明细账与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发票、收款票据等原始凭证核对,审查已实现的营运业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有无收入不及时入账、漏报收入或以收抵支的现象。 2.有无将应税营运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的。 3.审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相应的原始凭证,看有无将已实现的营运收入长期挂账、不作收入处理的现象。 4.审查“运输支出”、“装卸支出”等支出类明细账,看是否存在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支出,少计收入的现象。 5.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和联运业务,应重点审查扣除的依据,必须是对方填开的运输发票或税务机关认可的抵扣凭证。 (三)1.注册税务师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利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2.注册税务师深入利华公司了解其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情况并收集和核实相关资料。 3.注册税务师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代为该公司起草“关于利华公司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核查报告”。 4.注册税务师代为该公司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操作要点是: (1)代理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并将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有关银行账号证明核查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等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代理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送交税务机关审核。 (3)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办妥认定登记手续时,注册税务师到税务机关将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交该公司留存。 四、综合题 (一) (1)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或:借:物资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物资采购 1000000 (2)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58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出口货物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41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415000 (4)计算出口产品不得抵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415000×(17%-15%) =8300(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8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300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 进项税额=85000-(170000-8300)=-76700(元) (6)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即: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415000×15%-0 =62250(元) (7)计算应退税额 当期期未留抵税额767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2250元 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62250(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62250-62250=0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62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2250 (8)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62250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62250 (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为:76700-62250=1445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30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类型 电话号码
项 目 栏次 一般货物及劳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销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1 50000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500000 应纳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5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7 415000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8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9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税款缴纳 销项税额 11 85000 进项税额 12 170000 上期留底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14 8300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 -14-15+16 161700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85000 应纳税额 19=11-18 0 期末留底税额 20=17-18 76700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款(负数为多缴) 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26 本期已缴税款 27=28+29+ 30+31 ①分次预缴税款 28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 29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款 30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款 31 期末未缴税款(多缴为负数) 32=24+25+ 26-27 其中:欠缴税款(≥0) 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 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35 起初未缴查补税额 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37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 -37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书,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申报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收人: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 年 月 项目 栏次 当期(a) 本年累计(b)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差额(c) 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1 50000 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 2=3+4 415000 其中:单证不齐全销售额 3 单证齐全销售额 4 415000 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 5 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 6=4+5 不予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 7 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 8 8300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9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0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1(8>9+10为8-9-10否则为0) 8300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2(如9+10〉8则为9+10-8否则为0) 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 13 62250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4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5 免抵退税额 16(如13〉14则为14+15-13否则为0) 62250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7(14+15〉13则为14+15-13否则为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 18 76700 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 19=18-11c 76700 当期应退税额 20(如16〉19则为19否则为16) 62250 当期免抵税额 21=16-20 0 出口企业 退税部门 经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经办人: 复核人: 负责人:
(二) 一、存在问题及账务调整 1.企业销售面包给小规模纳税人,应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企业错按6%的税率计算纳税,企业少缴纳增值税额=500000÷(1+17%)×17%-28301.89=44347.68(元);多计算销售收入44347.68元,少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434.77元。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 44347.6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4347.68 借:本年利润 44347.68 贷:产品销售收入 4434768 2.企业加工并销售面条给消费者,取得现金收入100000元,应按13%的税率计算纳税,而企业错按17%的税率计算,多计算增值税=14529.91-100000÷(1+13%)×13%=3025.49(元),少计算销售收入3025.49元,多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02.55元。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2549 贷:产品销售收入 3025.49 借:产品销售收入 3025.49 贷:本年利润 3025.49 3.营业外收入账户中的送货费用为价外费用,企业少计增值税30000÷(1+17%)×17%=4358.97(元);多计收入4358.97元,少计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35.9元。企业送货收取的费用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 3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641.0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58.97 借:本年利润 3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0 借:其他业务收入 25641.03 贷:本年利润 25641.03 4.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数额为30000+10000=40000(元) 列支限额为:(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5%=(90000+3025.49+25641.03-44347.68)×5‰=4421.59(元),企业超标准:40000-4421.59=35578.41(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月份购入的复印机应记入“固定资产”,调增利润3000元,并从6月份计提折旧3000×(1-5%)÷5×7÷12=332.5(元),应调减利润332.5元。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3000 贷:管理费用 3000 借:管理费用 332.5 贷:累计折旧 332.5 借:管理费用 2667.5 贷:本年利润 2667.5 5.财务费用账户中为建仓库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仓库尚未完工之前应记入“在建工程”科目,企业错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应调增利润5000元。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5000 贷:财务费用 5000 借:财务费用 5000 贷:本年利润 5000 6.营业外支出中的赞助支出及对受灾地区的直接捐赠不得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0元。 7.根据企业纳税补充资料得知,企业实行计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计税工资标准为288000元,企业实发200000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税工资标准大于实发工资的,应据实列支。 二、计算各税费 应补缴增值税=44347.68+4358.97-3025.49=45681.16(元) 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5681.16×7%=3197.68(元) 应补教育费附加=45681.16×3%=1370.43(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5681.16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5681.16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568.11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197.68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1370.43 借:本年利润 4568.11 贷: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568.11 本年利润=900000-560000-10000-50000-30000-40000+60000-20000-44347.68
+3025.49-30000+25641.03+2667.5+5000-4568.11=207418.23(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578.41+9000=44578.41(元) 应纳税所得额=207418.23+44578.41=251996.64(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1996.64×33%=83158.89(元) 企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8709元,企业少计算:83158.89-18709=64449.89(元) 企业已预缴所得税30000元,汇算清缴应补缴所得税:83158.89-30000=53158.89(元) (三) (1)服务公司消费应作账务处理,计算缴纳营业税; (2)欠款收入应作账务处理; (3)坐支款应计收入; (4)承包费不能抵减收入; (5)账务调整为: 借:应收账款——服务公司 45000 化工厂 6000 商场 4000 贷:营业收入 55000 借:现金 15000 贷:营业收入 15000 借:管理费用——承包费 10000 贷:营业收入 1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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