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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关于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07-06-11 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国税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税务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1228日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通知》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对注税行业的指导作用;

2、房地产鉴证实务的税收管理;

3、房地产鉴证实务的税收筹划;

4、房地产鉴证实务操作案例分析;

5、分组讨论。

二、培训时间

200762628日,625报到。

三、        培训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青岛市惠国宾馆)。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29号。

四、        参加人员

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中税协分配我省8个名额,参训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        联系人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赵馨  电话:025-83101987    传真:025-833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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