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税办函〔200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为了总结上年度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决定近期召开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局领导王力总经济师讲话;
(二)经验交流;
(三)讨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管理和发展的意见(提纲)》、注册税务师行业推行职业责任保险提纲和税务代理宣传提纲。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人(西藏征管处长1人)。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4年2月24日报到,25至27日开会;
(二)地点:广州大厦(广东省广州市北京路374号)。
四、要求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的名额派人参加会议;
(二)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04年2月20日前报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公室、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需订返程票的请提前告之;
(三)会议食宿费按规定标准交纳。
总局联系人:梁利群蒋轶彪
电话:(010)63543411、63543759
广东联系人: 罗聪陈秋明
电话:(020)37630853、37630851
二○○四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注册税务师 会议 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4年2月9日封发
校对:注册税务师办公室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1063417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