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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税务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办事处、各税务师事务所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在征求广大会员的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17年度税务师培训工作计划(详见2017年培训计划表)。现将培训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所长、副所长、税务师、从业人员。

    二、报名要求

1、2017年度报名工作全部在江苏省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系统内完成,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报名方式。

2、2017年度计划培训共七期,第一期拟安排6月26日开始。(报名工作已在报名系统内开始,请大家踊跃报名)请根据省税协2017年培训计划,妥善安排有关人员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2017年报名方式如下:

6月10号前完成6月份培训班的报名;

6月30号前完成7月份培训班的报名;

7月30号完成8月份培训班的报名;

8月30号完成9月份培训班的报名;

9月30号完成10月份培训班的报名;

11月10号前完成12月份培训班的报名。(拟安排两期)

报名方式的改变,是为了省税协能提前掌握每一期培训班学员人数,合理安排场地,避免出现拥挤,超过培训场所接待能力,影响学习、生活和培训效果。如人数过少会造成浪费现象,请各事务所务必大力配合。

三、注意事项

1、省稅协继续执行中税协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位税务师必须完成72课时(面授24课时、网校36课时、本单位组织12课时)的学习任务。

2、每一期培训内容、班次、地点都会提前通知。请及时查阅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的通知。

3、鼓励税务师参加中税协网校学习,补足培训要求的课时。

4、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按照报名情况,安排好每期参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要及时向省税协请假,杜绝报名不参加(未请假)培训和未报名参加培训。

5、未缴纳去年会费的,不得前来参加培训。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仔细阅读以上各项内容,并于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逾期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补报!

 

附件:《2017年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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