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增补管理人名单的公告

日期:2021-09-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精神,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初审、随机摇号、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增补名单公示和最终评定等程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评选出20家社会中介机构增补编入管理人名册。现将增补管理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补管理人名单

 

2021年9月19日       


附件: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补管理人名单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江苏恒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与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南京臻中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江苏诺华律师事务所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江苏三省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峰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漫修(南京)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开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京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华税税务师事务所(南京)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与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与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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