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中税协开展2025年度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税协发〔2025〕31号
省税协各办事处、各单位会员、个人执业会员: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对税务师行业加强自律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和强化两级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提升执业道德水平,防范执业风险,中税协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省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检所属期
常规检查: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检查:2025年5月起,常态化开展。
二、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加入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和税务师执业会员。
三、年检内容
根据税务师行业特点和当前形势要求,自律检查分为两类内容。
(一)常规检查。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检查会员在2024年执业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税务师协会章程、业务规范及职业道德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检查会员自2025年5月1日以来贯彻落实行业行政管理要求的情况。主要检查税务师事务所是否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取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是否督促从业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经实名认证,取得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业务要素信息;是否加强事务所合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制度,记录执业过程并形成工作底稿等内容。
四、信息报送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年检自查信息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填报。各单位会员应在自查自纠阶段(7月17日至8月17日期间)登录江苏省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进入“年检管理—事务所年检”模块据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各办事处在专项自律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典型案例、整改情况,请及时向省税协合规监管部报告,联系电话:83301801,电子邮箱:jsctazlglb@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多措并举,确保自律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要按照省税协统一部 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安排,确保检查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抓好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评价,认真分析原因,督促税务师事务所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检查效果。
(四)确保信息准确。各税务师事务所和个人会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7月16日